七十六、面对自然规则,人要学会知止(今32章)#
帛书版#
①道恒无名,朴唯小 ,而天下弗敢臣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天地相合,以雨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焉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。譬道之在天下也,犹小谷之与江海也。
传世版#
道常无名,朴虽小,天下莫能臣也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天地相合以降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。始制有名,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。知止可以不殆。譬道之在天下,犹川谷之于江海。
版本差异#
① 朴唯小:传世版是“朴虽小”。“唯”与“虽”,古时二字通用,所以在《道德经》文中也造成了部分意义不明的情况。比如第二十六章“唯有环观,燕处则超若。”这里的“唯”,传世版也作“虽”,但对文义的影响就很大。理解成“唯”,是表示只有环观才能燕处超若,而理解成“虽”,却表示就算有环观也超然处之。一字之差,意义迥然。本处的“朴唯小”,“唯”是对“小”表达肯定之意,与“唯恍唯忽”用法相同,改成“虽”字,侧重就变了。
直译#
道从来都是没有名字的,质朴虽然很低微,可是天下都不敢让它臣服。侯王如果能够持守于朴,万物都将自行归从。地气升腾于天而降下雨露,没有人发号施令但自行分布均匀。万物始生即有规制形成,规制既然已经有了,人也应当知道适可而止,不违逆它就不会遭受失败。如果把道在天下比作江海,那么万物的规制就好像小溪流,统归于江海。
解读#
“ 道恒无名,朴唯小,而天下弗敢臣。 ”这一句话,断句有争议。包括陈鼓应在内的部分学者,主张断句为“道恒无名朴”,依据是第三十七章有“无名之朴”。可帛书版第三十七章开头就是“道恒无名,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”只不过被传世版改成了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,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”所以说,一处篡改,造成的影响可能远不止这一处。《道德经》第一章说“无名,万物之始也”,在天地万物产生之前就有道了,说明道的本源状态是“无物”。“名”是命名、定义的意思,“无名”就是无法定义,因为无物,故而无法用语言描述。语言,一定是要言之有物的,无物也就无可言说,所以“道恒无名”。《庄子》说“道在蝼蚁、在稗草、在瓦壁”,然而蝼蚁之道、稗草之道、瓦壁之道都非“恒道”,“恒道”无名。“朴”是道生天地万物而赋予它们的初始之状,“小”是“微小、低微”的意思。为什么说“朴”是低微的?因为它是天地万物生来就拥有的,起步就具备的东西,所以低微。就好比我们玩游戏,初建立的零级小号给的初始装备一样,都是最低微的东西。但是“天下弗敢臣”,天下谁也不敢让它臣服,因为它上承于道,由道所成。有人工,有天工;人工所成之器为小,天工所成之器为大。“朴”是道以天工所成,因此素朴之精巧,远非人工所能及。我们对树木精雕细琢,但无论手法有多高超,也比不上树木本身精妙。蝼蚁虽小,草木虽微,人可随意践踏,人力却无法制造。我们取用万物,破朴为器,并不是令朴臣服,就像我们登顶山峰也并不是征服了大自然一样,自然伟力之精妙,“天下弗敢臣”。
“ 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宾。 ”侯王如果能够守住这自然之朴,万物都将自行依从。所从者,道也;所依者,本也。朴是众器之母,圣人用之则为器长,侯王守之则为天下王。“ 天地相合,以雨甘露,民莫之令而自均焉。 ”关于下雨,在我国古代也早有认识,认为是由于“积水上腾”而造成的。汉代王充在《论衡》中对此有明确的表述:“雨露冰凝者,皆由地发,不从天降也。”水气上腾至天,这就叫“天地相合”;落而为雨,也就是“以雨甘露”。没有人对雨发号施令,但它下落的时候却分布得非常均匀,这就叫“始制有名”。任何事物在始生发的时候,针对它的规制就已经形成了,所以才会“民莫之令而自均焉”。我们把规则、制度,制定好落于纸上,叫做“名”,表示即定存在,事物本有的规制存在就叫“始制有名”。“ 名亦既有,夫亦将知止,知止所以不殆。 ”既然这个规制已经有了,那我们也就应该知道适可而止,不要去触犯、违逆它,这样才不会遭受失败。“ 譬道之在天下也,犹小谷之与江海也。 ”万事万物,生来而有规制,这个规制是从哪里来的呢?来源于道。所以道在天下,就好像江海一样,而万事万物的规制就像小溪流,统归摄于江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