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十九、什么是“道法自然”?(今25章)#
帛书版#
①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呵寥呵,独立而不改 ,可以为天地母②。吾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③曰反。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国中有四大 ,而王居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传世版#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版本差异#
① 独立而不改:传世版为“独立不改,周行而不殆”,添了一句“周行而不殆”。“周行”是“循环运行”的意思,把道的运行理解为周而复始,其实是有问题的。天地日升日落,万物生灭枯荣,看似周而复始,然而决定这日升日落、生灭枯荣的“道”,却非是周而复始,它始终是固定不变的,也就是“独立不改”。此处去掉“周行而不殆”更合适,因为误解了道的运作模式。道生之、畜之、长之、育之、亭之、毒之、养之、覆之,用的都是同一个道,而并不是“生”有个生之道,“畜”有个畜之道,长、育、亭、毒、养、覆,都只是一个
道。王弼将“周行”解为“无所不至”,勉强可通,但是“道”有“不行而至”的意思,也不存在“殆”与“不殆”的状态。② 可以为天地母:传世版为“可以为天下母”。天地之母,更符合“道”先天地生的定义,在天地还没有出现之前就已经有“道”了,所以“道”是生成天地万物的母亲。而“天下母”,就欠缺了这个含义,此处当取“可以为天地母”。③ 国中有四大:传世版为“域中有四大”。可能对国中有道、有天、有地、有王不太能理解,因此改了一个更广阔的界域,希望可以容下这四大。然而再广阔的界域其实也是容不下“道”的。这里的“国”字与第五十九章的“莫知其极,可以有国”对应,是讲道、天、地、王都具备“莫知其极”之“大”的属性,因此都可有国。
直译#
有个东西混然而成,在天地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。它空虚而又寂静,独立存在而又恒定不变,是造生天地万物的母亲。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称呼它为“道”,勉强给了它一个定义叫“大”。大到不论时间如何流逝也无法消减它;大到无论空间如何延伸也无法阻止它;大到无论如何颠倒反转也无法摆脱它。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也大,像这么大的东西有四个,王就是其中之一。人守法于地,地守法于天,天守法于道,而道守法于它自己。
解读#
“ 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 ”“混”字本义是“混合掺杂”,形容水流势大,一应杂物掺入其中,席卷而下的样子。用在此处主要有两个意思,其一:形容“道”一体而不可分割;其二:表示“道”统领一切而无所遗漏。不可分割很容易理解,混合掺杂才叫“混”,如果各自分离那么就不是“混”的状态了。而“统领”是在第三十二章中有讲:“譬道之在天下也,犹小谷之与江海也。”小谷统归于江海,则江海统领百川,这便是“混”的状态。“有物”,“有物”说的是有道,但并不是说道是物,是说“有一个东西”,用来指代“道”。就像我们常说这个东西、那个东西,并非实指。
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有个东西混然而成,在天地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。“ 寂呵寥呵,独立而不改,可以为天地母。 ”“寂”和“寥”,现在多把这二字合用,形容空虚寂寞。其中“寂”是指静默、没有声音;“寥”是指空虚、空旷,这二者合用其实就是“虚静”的状态。老子说“致虚极也”,“清静可以为天下正”。“独立而不改”,独立也是有两个意思,其一:独一无二;其二,无待。“独一无二”就是字面意思,“不二”。不像“高”会有个对立面叫“下”,“美”会有个对立面叫“恶”,道是不存在对立面的,分阴分阳一划为二在它身上行不通,因为它混而为一超脱了对立,所以不可分割。“无待”是指不依赖于任何存在而存在,这才是真正的“独立”。“独立而不改”,独立存在,独一无二,而不发生改变。我们看事物总是千变万化的,而这变化中存在不变的规律,不变之中又有不变,最终指向的唯一一个永恒不变的东西,它就是“道”。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道这个东西空虚而又寂静,独立存在而又恒定不变,是造生天地万物的母亲。“ 吾未知其名,字之曰道,吾强为之名曰大。 ”因为不知其名,才用“有物”来指代。“名”本义是指对事物确立认知以后,对其命名以定义。而“道”这个东西先天地而生,超越了我们的认知,所以“不知其名”。“字”是“名”的别称,用以称呼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称呼它为“道”,勉强给了它一个定义叫“大”。“ 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 ”逝、远、反,这三个概念就和“希”、“微”、“夷”的用法一样,三字合用统称为“大”来讲。“逝”是流逝、远逝的意思,孔子说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”,指的是时间层面。无论时间如何流逝,它也不会消散,一直存在,这便是“大”。而“远”,是空间层面,无论多远的距离,它也能够到达,无处不在,这便是“大”。至于“反”,是对立层面,无论如何否定,如何反转,也仍然隔绝不了它,这便是“大”。
正是反的反,反是正的反,我们常说非此即彼、非彼即此,就能说明这个“反”字涵盖的范围之大。拿远近来说,十米之内,和十米之外,这一组“反”囊括了一切距离。十年之前,十年之后,这一组“反”也囊括了一切时间。由此可见“反”之大。而从概念上来讲,有和无对立,是和非对立,贵和贱对立,那么“有”拥有的东西,“无”就没有;“是”拥有的角度,“非”就没有;“贵”拥有的地位,“贱”就没有,因此这些都不能称之为大。无论有无、高下、贵贱,它们都共同拥有的东西,那才是“大”,它就是“道“。也就是说,道是不被对立双方、正反两面、是非两端所限制的。《道德经》第三十四章讲“道氾呵,其可左右也”,左、右也是一组反,用来形容大道之广博,可左可右,后文又讲“可名于小”、“可名于大”。大道之下,无所不及,这才是真正的“大”。“ 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 ”符合这“大”定义的还有三个,天、地、王。天,是不是过去现在将来它都在?无论四方远近它还在?无论日夜、阴晴、春秋,它依然在?地也是一样的。至于王,是不是有帝王的影响力能够横贯古今,遍及六合,泽被万民?不论臣民罪犯、男女老少、士农工商,都承受到他的福祉,这也是“大”。“ 国中有四大,而王居一焉。 ”为何说“国中”?因为《道德经》第五十九章说“莫知其极,可以有国”,不知道它的边界在哪里,也就是“大”了,故而唯“四大”可以有国。能成其“大”,能保有国的帝王,当为圣人。“ 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 ”这里的“法”并不是“效法”的意思,而是“遵法、守法”的意思。人们常有误解,认为人要效法天地而为,其实并非如此。人不是地,不是天,更不是道,能力有差秉性各异,天能行而人不能行,又该如何去效法?只能“遵法”,遵照它们的法则,依从它们的范式。这“四大”之国,人之国处于地之国中,当遵地之法则;地之国处于天之国中,当遵天之法则;天之国处于道之国中,当遵道之法则。而道之国即为独立而存的那一个,所以它遵照的法则是它自己,也就是“自然”。
并不是说“道”之外还有一个“自然”,自然只是一种状态的描述,遵循与生俱来的“正德”而运作的状态。人、地、天都可以“自然”,“由自而然之”,不需要外力介入,不需要外界强迫,如此而已。道的正德即自身本然呈现,所以“道法自然”。